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宗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嫩江法院始终坚持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和“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坚持机制创新,设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规范接转流程,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对财产线索的接收、登记、流转全流程闭环管理。在执行局开设窗口,开通接转电话,安排接转人员,确保工作时间随时接收当事人或案外人提交的财产线索。并实现对执行财产线索进行有效核查,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需求目标。
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具体应如何提供财产线索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财产线索内容
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应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相关信息应当准确、详实,提供时请参照以下常见类型财产的内容。
1.不动产
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产权证号等。
2.车辆
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车牌号、存放地点等。
3.银行存款
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的账户、开户行等。
4.公积金
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的账户、所属公积金的管理中心等。
5.其他
提供被执行人名下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知识产权、版权、公司股权等财产线索的,参照上述列举的内容提供相关信息。
财产线索提供方式
1.到嫩江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现场提供;
2.通过拨打财产线索接转中心专线电话0456-7613180提供;
申请执行人、案外人通过上述方式提交财产线索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承办法官联系核查。
下一步,嫩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高效、便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