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非常感谢您,耐心劝导,释法明理,让我明白即使不做夫妻,也不应该一直将积怨放在心里。”
近日,嫩江法院刘立鹏法官成功化解一起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刘法官秉承着耐心劝导息诉的工作理念,将法理、情理、道理相融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赔偿款。
2024年9月,在蒋某家中蒋某与其前夫李某发生争执,后李某将蒋某家中门和手机等物品砸坏。经公安机关治安调解李某赔偿蒋某5000元的损失,并限期3天内支付。约定时间已过,但李某拒不赔偿,故蒋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刘立鹏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李某和蒋某联系,发现二人因离婚,矛盾积怨较深,了解情况后,多次与李某联系,其均表示拒不到庭也不同意调解。于是便将双方叫到法院来,当面劝解。
“刘法官,你给评评理,我们已经离婚了,现在跑到我家里又摔又砸,这不是欺负人吗。”
“我怎么欺负人了,你倒是说说。”
“您二位先别激动,虽然已经分开不在一起生活,但是曾经的生活也是幸福美满的,不能因为分开就产生怨恨,意气用事,回想过去的幸福,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
经过法官耐心耐心调解,双方都有所触动,原本激动的情绪,也逐渐冷静下来。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表示愿意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李某当场支付蒋某财产损失款5000元,至此,该案画上句号。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天都会面对很多纠纷案件,多了解一些当事人情况,多说几句话的事,这些是每个基层法官应该做的。”刘立鹏说。
下一步,嫩江法院将持续全面贯彻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妥善处理民事纠纷,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让人民群众真正在司法案件中感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