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海江人民法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部署,坚持重心前移、力量下沉,依托法庭“五型五彩”司法品牌,不断夯实人民法庭建设根基,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党建功能互补 更好服务美丽乡村治理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服务基层治理水平。海江法庭成立“创枫桥” 党小组,持续加强“驿法红帆·法润嫩江党旗红”党建品牌建设,将红色精神融入法庭建设中,不断打造一支全能型、高效型、特色型、能动型、活力型的党小组,发挥人民法庭的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深入辖区党委政府,与乡镇党支部签署党建共建协议书,积极推进党建功能互补,更好服务乡村治理工作,发挥好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法庭定期向当地党委作专题汇报,找准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角色定位,定期通报基层治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推动创建“无讼”示范村。法庭与乡镇、村开展主题党日 10 余次,推动双方党组织在组织建设、党建资源、服务群众、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共同推行“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进一步提高“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应用率,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零距离化解。通过“龙法和”云法庭有效化解拖欠劳务费纠纷 153 起。
铸造多点共治 推动涉农纠纷实质化解
针对婚姻、土地纠纷当事人情绪对立大、矛盾易激化的情况,凝聚多方合力,努力消减邻里隔阂、家庭矛盾,维护和美家园。不断完善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构建法庭、驿法解纷工作站、巡回审判点、网格联络员为一体的多点共治网络,实现专业调解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协同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开展社会风险研判、信息互通共享、纠纷承接处置等工作。辖区涉土地纠纷案件较多,往往存在“时间跨度长、群众矛盾尖锐、处理难度大”等特点,也是最难调的矛盾纠纷之一。一起“4 根垄”引起的土地纠纷案件,兄弟姐妹争执不下,今年你抢种,明年他抢收,纠纷年复一年,矛盾越积越深。通过走访调查、现场勘察、联合综治、调解员、村委会共同到田间地头,现场丈量、现场调解,最终得到妥善化解。2024年,联合综治、司法、村委会等共同参与调解纠纷 28 件,有效化解多起“几根垄”问题,做到事心双解,确保辖区涉农纠纷矛盾不升级。不断创新“驿上背包”流动审判模式,在矛盾多发的乡镇、村屯,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系列普法活动,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集中宣传”的方式,实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法庭工作人员的身影,依靠“地缘”“人缘”发挥庭审示范作用,有效提升村居法治建设水平。
推动关口前移 持续巩固无讼创建成果
组建“驿法宣讲团”,在乡村、学校采用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涉彩礼、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宣传活动。目前,已在辖区创建“无讼示范村”8 个,法庭与综治中心定期回访、查阅相关资料,推动无讼村居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助推乡村有效治理。法庭积极倡导乡土司法理念,凝聚村民的共同价值观,结合所辖区域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符合村民意愿、符合法律规定,让与时俱进的《村规民约》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促进,共协助村屯完善村规民约 7 个,在情理并用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海江法庭在辖区乡镇、村屯设立驿法解纷工作站、点。针对如何利用站、点做好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如何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如何促成调解协议达成等问题,先后培育“法律明白人”71 人,充分发挥村屯“第一防线作用”,持续探索法庭、村委会联动联调机制,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渠道,通过指导调解、诉前介入、案件调处等方式,形成定分止争合力,同时法庭在矛盾多发的乡镇、村屯,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系列活动,以典型案例树立正确行为规范,以正确裁判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弘扬乡邻美德、摒弃不良风气,推动创建文明家庭、文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