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 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0 11:08:40



    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通知,现将对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
    案号:(2024)黑1183执862号
    申请执行人:范树文
    被执行人:王军
    执行款:8200元
    公示原因:申请执行人国忠平执行王军案件案号(2024)1183执810号案件参与案款分配。
    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字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
    联系人:李贵刚
    监督电话:19004568018
    特此公示!

嫩江市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四月十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