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通知,现将对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
案号:(2024)黑1183执862号
申请执行人:范树文
被执行人:王军
执行款:8200元
公示原因:申请执行人国忠平执行王军案件案号(2024)1183执810号案件参与案款分配。
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字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
联系人:李贵刚
监督电话:19004568018
特此公示!
嫩江市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