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经过逐级推荐、初评考察等环节,拟确定推荐海江人民法庭申报全省优秀法庭,现予以公示。
海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强基导向,深入基层治理,落实“五牢记、五融合”党建实施体系,组成“创枫桥”党小组灵活开展工作;挖掘法庭辖区红色文化资源,开展“法徽闪耀在基层”主题党日活动。深化司法改革,精审判、强服务、创特色,探索形成“五型五彩”法庭工作机制,绽放出“赓续红色基因、服务黑土农耕、守护绿色家园、助力金色产业、充盈司法蓝海”的生动图景。大力推行“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将人民法庭专业治理力量融入网格化体系。打造“四合一绿色法庭”,在保护区共建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发布司法保护令2个。2021年以来受理各类民事案件97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92.6%。截至目前,法庭一审民商事收案已实现三连降,同比年均降幅9.7%。2021年度被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庭”称号。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嫩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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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