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以培训“赋能” 为调解“蓄力

发布时间:2025-07-28 16:21:44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7月28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在嫩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由派驻到综治中心的法官刘明顺担任主讲,为综治中心调解员和常驻、轮驻单位工作人员等十余人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授课。

一、传经验:从审判实践提炼调解“方法论”

“调解工作既要懂法律,更要懂人心。”刘明顺法官结合自身30余年审判经验,以民间借贷纠纷为切入点,开启了当天的培训课程。他先是全面梳理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现状 ——近年来此类案件在基层矛盾中占比逐年上升,且呈现出涉案金额增大、借贷形式多样、纠纷成因复杂化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他深入分析了案件解纷策略,指导调解员要重点关注 “砍头息”“高利放贷” 等重要信息。

在讲解过程中,刘明顺没有停留在法条的简单罗列上,而是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民间借贷的核心规定,与自己审理过的典型案例结合起来。比如在讲到 “利息保护上限” 时,他以一起实际案例说明如何区分合法利息与非法高利,以及调解时如何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协商利息金额。同时,他还将调解技巧巧妙融入其中:“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先别急着讲法律,可以先倾听诉求、稳定情绪,再逐步引入法律条款,这样更容易让当事人接受。”这种 “审判经验 + 法律解读 + 技巧传授” 的模式,让参训人员对如何将抽象法律转化为具体调解实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二、强认知:深刻阐释人民调解的 “价值坐标”

“人民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有法律依据、有制度保障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讲解完实践技巧后,刘明顺从法律依据和制度定位入手,为参训人员厘清了人民调解的核心要义。他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能 —— 不仅要化解矛盾,更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共识;详细说明了调解的规范程序,从受理申请到调查核实,再到促成协议,每个环节都要做到合法合规;同时明确了调解协议的效力,让大家明白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合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实际,刘明顺进一步解读了开展人民调解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基层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很可能从小纠纷演变成大问题。” 他说,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介入矛盾,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既是减轻法院办案压力的有效途径,更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这番解读让参训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不仅是 “劝和”,更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

三、促提升:用具体案例搭建 “实践桥梁”

为了让培训更具实用性,刘明顺将调解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应对技巧,通过具体案例一一拆解。他以一起邻里借贷引发的纠纷为例:张某因装修向邻居李某借款5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却因资金周转困难拖延,双方从好友变成“冤家”。调解员介入后,起初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分别沟通,了解双方真实诉求。” 刘明顺结合案例讲解,“张某不是不想还,是暂时没能力;李某生气的不仅是没拿到钱,还有觉得被‘辜负’的情绪。调解员可以先帮张某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再做李某的思想工作,用‘情’‘理’‘法’三重角度化解矛盾。” 他还提醒大家,调解时要注意留存证据,比如记录双方陈述、保存借贷凭证等,避免后续出现新的纠纷。

通过这样的案例教学,参训人员不仅掌握了“分别沟通”“分步化解”等实用技巧,更学会了如何在调解中平衡“合法”与“合情”。一位轮驻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以前调解总担心‘说不到点子上’,现在知道怎么抓住矛盾焦点,用法律条文和人情道理双管齐下了。”

此次培训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培训不仅掌握了更多实用的调解技巧和方法,同时也加深了对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而这也是嫩江市人民法院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 “法院指导 + 综治联动” 工作模式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嫩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多元化协作联动机制。通过更多此类培训、指导活动,以法治促自治、保德治、助善治,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注入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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