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非法狩猎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08-05 17:30:17



8月5日,嫩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非法狩猎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白志主持,刑事审判庭庭长魏明石通报了典型案例,并从刑事审判视角解读非法狩猎的法律后果,彰显了司法机关以刑罚手段遏制非法猎捕行为、守护北方生态屏障的坚定决心。

典型案例

2025年,嫩江法院审理的两起非法狩猎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因使用粘网”猎捕白腰朱顶雀(“三有”保护动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案件警示我们,哪怕是看似普通的野生鸟类,也受法律严格保护。”目前,嫩江法院已组建专业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对非法狩猎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近三年来审理的相关案件全部当庭宣判,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8天。

释法明理

发布会上,魏明石详细解读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关于非法狩猎罪的法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这意味着,看似寻常的粘网捕鸟”“设套猎兽”,实则可能触碰刑律红线。

针对部分群众“不知法而犯法”的情况,发布会特别列举了三种常见误区:认为“捕鸟自用不犯法”(实际20只以上即构成犯罪)、“禁猎期过了就能捕猎”(嫩江全域多数区域为常年禁猎区)、“普通兽夹不属于禁用工具”(所有可能造成野生动物非人道死亡的工具均在禁止之列)。

魏明石表示:正如黑嘴松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红外相机所记录的,当法治阳光照亮每一片山林,野生动物的足迹便会愈发清晰。嫩江法院将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持续释放“刑事打击非法狩猎”的强烈信号,让每只飞鸟、每只走兽都能在法治护航下自由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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