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起饲料欠款纠纷案件时,根据案件采取“活封”措施,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解决了执行难题。
孙某经营饲料生意,与包某、于某夫妇长期合作。多年来,包某夫妇经营的猪场从孙某处赊购了大量猪饲料,累计欠款高达26万元。然而,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多重因素冲击,猪场经营陷入困境,包某夫妇实在无力支付这笔饲料款。孙某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包某夫妇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嫩江法院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包某、于某的财产状况展开深入调查。线索指向了他们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财产——猪场。但当法官带着法警来到位于乡下的猪场时,发现猪舍略显破旧,饲料储备见底,仔细一看200多头猪里绝大多数是体型尚小的仔,可以立即出栏变现的数量有限。
包某夫妇满脸愁容,向法官诉说着经营的艰辛:猪价低迷、资金链断裂,甚至购买基本饲料的钱都拿不出来。看着那些需要精心饲养才能长大的小猪仔,法官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金钱债务执行案,更关乎一个家庭赖以为生的支柱产业能否存续。
面对困境,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采取强制措施拍卖全部生猪,虽然可以部分清偿债务,但将彻底摧毁包某夫妇的生产能力,使他们彻底丧失未来的偿债可能和生计来源。更重要的是,那些尚未长大的仔猪,如果此时强行变卖,价值极低,对申请人孙某的债权实现也极为不利。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考虑后,没有选择简单粗暴的执行方式,最终决定采取——“活封”措施。
法官当场清点并依法扣押了猪场内24头体型较大、达到或接近出栏标准的成年生猪,迅速送往市场进行变卖处置,所得款项直接用于偿还孙某的部分债务。对于猪场内剩余的大量仔猪和小猪,法官没有强制带走,而是由包某夫妇继续饲养管理。并明确告知,待这些小猪长大达到出栏标准后,必须由法院组织变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剩余债务。考虑到猪场当前连基本饲料都难以维持的窘境。为了确保留下的仔猪能够存活并正常生长,经申请人同意,从变卖24头大猪所得的款项中,预留出一部分,作为包某夫妇购买必需饲料、维持猪场最低限度运转的专项资金。
这起猪饲料款执行案,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未来,嫩江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继续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融合与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的温情与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