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市人民法院与嫩江市委政法委联手,为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送上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让这个因案致贫的家庭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该案中,申请人王某申请执行赵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经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赵某需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6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赵某妻子名下有一个车库。经核实,该车库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将车库议价为14万元,被执行人依法将车库一半价值7万元给付申请人。然而,仍有9万余元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  
	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权益,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进一步查询财产情况,但经查其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考虑到王某在案件中造成八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嫩江市人民法院主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嫩江市委政法委在接到申请后,迅速启动核查程序,认定该案符合救助条件,决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司法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救助金发放当天,王某及其家属感动不已,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暖人心 公正执法显真情”的锦旗送到办案人员手中,再三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帮助。 
	此次司法救助,不仅是对被害人的经济支持,更是司法温情的生动体现,彰显了政法机关“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让公平正义与温暖关怀同时抵达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