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巧用“情法融合”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5-10-23 16:29:11


近日,嫩江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秉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理念,通过耐心释法、情感疏导和多方协同,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案情回顾:2022年9月,韩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宋某借款40,000元,宋某通过银行转账完成支付。韩某向宋某出具借条,双方约定月利率2%,还款期限为2022年11月4日,刘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捺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借款到期后,韩某未按约定还款,仅支付利息至2023年4月,本金及后续利息一直未付。宋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考虑到当面调解可能引发原被告情绪对立,不利于矛盾化解,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机制,精准把握各方诉求。法官分别与宋某、韩某、刘某深入交谈,详细了解宋某希望尽快收回借款的急切心情,韩某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还款的无奈处境,以及刘某对自身担保责任认识不清晰的情况。通过这种分开沟通的方式,有效避免了现场冲突,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还引入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法官借助“六尺巷”典故中“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化解智慧,向三方阐释维护友情与信任的重要性。一方面,法官向宋某说明韩某并非恶意违约,而是当前确实面临实际困难,希望宋某能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限;另一方面,对韩某强调履行还款义务的必要性,以及拒不归还欠款对朋友关系以及个人信用的损害,鼓励韩某积极想办法还款。同时,向刘某释明担保行为的法律意义,让刘某明白自己作为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

针对刘某对连带责任理解不足的问题,法官强化法律释明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签字即担责”的法律后果,明确其作为保证人应承担的义务。向韩某说明逾期还款可能带来的违约责任,帮助当事人理性评估自身法律风险,增强接受调解的意愿与履约的自觉性。

最终,经法官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韩某于2025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宋某本息53,000元,刘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民间借贷纠纷,更体现出司法调解在修复社会关系、倡导诚信友善方面的积极价值,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司法温度。展望未来,嫩江法院将继续深化“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理念,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方式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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