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
可同住一村的两户“世居户”
却因土地问题反目成仇
甚至动起手来
近日,嫩江市人民法院海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不仅算出了“赔偿账”,更算好了“邻里账”,让积压两年的矛盾彻底化解。
案情回顾
据悉,金星村村民陈某与臧某、臧某某父子是世代邻居,本该守望相助,却因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结下梁子,矛盾越积越深。2023年某日,双方在村委会协商土地事宜时,情绪突然失控,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臧某父子将陈某打伤。
经核算,陈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受伤后,陈某多次找臧某父子协商赔偿,可双方各执一词,始终谈不拢。无奈之下,陈某一纸诉状将臧某父子告到海江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官办案:不止于“判”,更在于“和”
“农村邻里纠纷看似是‘鸡毛蒜皮’,实则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极易埋下更大矛盾隐患,影响乡村治理根基。”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田波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在吃透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敏锐地意识到此案的核心不仅是赔偿款的给付,更是邻里关系的修复与乡村和谐的维护。为此,他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思路,将“化解根源矛盾、重建邻里信任”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田波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找双方谈心。面对臧某父子,他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条条讲清侵权责任:“动手打人就是违法,造成损失就得赔,这是法律的硬规定。”一番话让臧某父子慢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另一边,耐心倾听陈某的委屈,仔细核对他的医疗单据和误工证明,同时劝道:“都是老街坊,真把关系闹僵了,日子也不舒心。咱们既要讨回公道,也得给邻里情留条路。”暖心的话语渐渐平复了陈某的情绪。
多方联动:法理+情理,解开“心疙瘩”
知道纠纷的根儿在土地上,田波特邀请金星村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代表一起参与调解。这些“土专家”熟悉村里的情况,对土地的历史沿革、村规民约门儿清,一开口就说到了点子上。
调解现场,村干部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情说起,田波从“打人要担责”的法律讲起,双管齐下做工作。针对赔偿数额,大家既考虑到陈某1.4万元的实际损失,也体谅臧某父子的家庭经济状况,一点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臧某父子当场向陈某诚恳道歉:“是我们太冲动了,对不起!”陈某也松了口:“都是邻居,以后还要互相帮衬。”双方当场达成协议:臧某父子一次性支付陈某赔偿款1万元,土地争议和伤人纠纷就此一笔勾销。两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多年的积怨终于烟消云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官提醒
邻里相处,难免会有摩擦,遇到土地、排水等纠纷时,要保持冷静,通过村委会调解、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千万不能冲动动手。一时的意气用事,不仅会伤害邻里感情,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海江法庭也会持续用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让司法温度暖到群众心坎里,守护乡村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