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存款为零
车房没有,电话不接,家中无人
一份存在感很低的财产
让被执行人在短短一周内主动上门还钱
案件经过
被告张地(化名)夫妇拖欠原告李云(化名)5万余元拒不偿还。案件进入嫩江法院执行局后,“执利剑”党小组多方调查,发现张地夫妇名下没有可执行的存款、车房,遂尝试与其取得联系。但刚一表明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张地便挂断了电话,随后夫妇二人均将手机号注销,无法再次取得联系。
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利剑”党小组第一时间跨市前往张地夫妇家中,却发现人去楼空,周围邻居反映,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两人回家了。
案件一时无法推进,“执利剑”党小组连夜研究案件信息,翻阅法条寻找对策。经查,张地有一份连续缴纳多年的保险,共缴纳十万余元,其保险价值约七万余元。“执利剑”党小组找到突破口后,立即再次前往张地家,并张贴通知,限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返还欠款,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保险进行冻结扣划。
果不其然,第二天张地就主动打来了电话,偿还了欠款。从被执行人联系不上、家中无人的困境,到主动还钱,仅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李云高兴得送来锦旗:“法官,我得谢谢你们呐,得谢谢你们”。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执利剑”提醒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任何试图规避、阻挠、对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远超预期的经济代价、信用代价与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生活中处处碰壁、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