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失信拒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12-17 15:24:03



12月17日,嫩江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失信被执行人及“拒执类”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白志主持,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袁春风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今年以来,嫩江法院执行局聚焦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强化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力度,累计对409人次实施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438人次,拘传70人次,司法拘留11人,对3名被执行人采取“边控”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的4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均已被判决。通过微信、抖音媒体平台曝光失信人,发布10期100人,发布悬赏公告2期。各类强制措施的综合运用,有效推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地见效。


典型案例

贺某某与已故儿子贺某的妻子赵某存在债务纠纷,诉讼期间,法院依贺某某及亲属申请,查封贺某生前种植的51公顷农作物,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处置该51垧土地农作物,必须经法院允许,不能私自处置,农作物变卖价款应交至法院账户提存,贺某某妻子李某、女婿柳某对此均知情。后二人擅自收割、变卖查封农作物。嫩江市人民法院再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时,发现被查封农作物已经被收割,经询问李某及柳某,二人一开始均否认,后又承认51垧农作物被二人收割出卖,法院让二人把出售农作物价款提存至法院账户,二人均拒绝。承办法官核查发现后,迅速固定证据、核查处置细节,精准锁定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同步追缴涉案财产,处置未售农作物并提存款项,释明刑事后果督促二人退缴款项、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二人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释法明理

发布会上,袁春风详细解读了《刑法》中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的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则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意味着,看似只是“拖延还款”“处置被查封财物”的行为,实则已触碰刑事法律红线。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不懂法而违法”的情况,发布会特别列举了三种常见误区:认为“调解协议可随意反悔”(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即涉嫌违法)、“偷偷处置查封财产没人管”(司法机关会通过核查取证锁定违法事实并追责)、“拒不执行顶多被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面临牢狱之灾)。

下一步,嫩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失信惩戒、打击“拒执”工作,广泛营造守法履约的良好氛围,不断健全执行联动协作及联合惩戒机制,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扎实举措破解执行难题,彰显司法公正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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