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以“三个一致”“四个相符”严肃司法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16 17:40:14


    今年1至8月以来,嫩江法院以通过司法统计手段有效促进审执质效提升、充分发挥司法数据为审执大局服务作用为主导思想,在司法统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三个一致”、“四个相符”工作要求,并将工作要求纳入全院绩效考评工作,形成数据核查、抽查通报,严格各环节责任意识,树立严谨观念,有效的推进了司法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完善、绩效考评工作的可执行性,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严肃。

     “三个一致”即实行月司法统计报表“三表一致”。全院各审判执行业务庭在上报每月司法统计报表时,审管办专人逐项核对“三表一致”,即统计报表上报数据、案件报结明细清单、结案裁判文书,三表载明信息一致时,方可予以报表;同时严格审查上报裁判文书中载明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信息与案件报结明细清单中载明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的严格以裁判文书载明信息为准,确保绩效考评数据的的严肃、准确和备查性。

    “四个相符”即随机抽查“四个相符”。对已报结案件开展不定期的随机抽查,随机抽取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法律文书的1%—5%,核对统计报表上报数据、案件报结明细清单、上报裁判文书、案件卷宗载明的审执情况四项是否完全吻合,以确保司法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可靠。

责任编辑:张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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