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通过快速查明事实、耐心释法调解、促成当庭履行,高效化解了群众急难愁盼,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2025年6月6日,被告于某雇佣原告李某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每月劳务费6000元。2025年6月30日,李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侧6-8肋骨骨折,在嫩江市人民医院治疗支出医疗费共计587.80元。事发后,于某通过意外保险为李某理赔332.85元。对于剩余医疗费及受伤期间的误工工资,李某多次向于某索要,但于某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于某赔偿相关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认真核对劳务关系、受伤经过、医疗票据、保险赔付等关键证据,迅速厘清案件基本事实,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为后续妥善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本案虽属小案但系民生案件的特点,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方面向被告讲清用工方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合理诉求的边界范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步缩小分歧、达成共识。
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某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当场调解、当庭履行,做到了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避免了后续执行等程序性问题。
典型意义
嫩江法院坚持“小案不小办、司法暖民心”的工作导向,以调解为重要抓手,高效化解矛盾、当庭履行到位,既依法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案件处理过程严谨规范、结果无后续争议,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的工作追求,为同类民生案件的妥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具有积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