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闲话”引来的官司

  发布时间:2014-09-19 09:53:44


    2014年3月10日,嫩江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因一句“闲话”引起纠纷的案件。

    申请人宋某与被申请人吴某系多年好朋友,同住一居民小区,双方来往频繁。2013年7月18日晚,吴某的儿子刘某认为因宋某传闲话引起其母与其妻子之间婆媳关系不和,遂到宋家进行理论,吴某闻后赶到,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继而引发厮打,宋某被送进医院住院治疗6天,花费医疗费2134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吴某之间系朋友关系,理应友好相处,却因生活琐事不能相互谅解,双方在事发的起因上均有过错,故判决吴某承担全部损失的70%,宋某承担30%。

责任编辑:张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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