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抵押骗钱 进入牢房四年

  发布时间:2014-09-19 09:55:02


    近日,嫩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将租用车辆进行抵押骗钱的刑事案件。

    家住内蒙古鄂旗大杨树镇的被告人刘剑岭,平日嗜赌成性,因没钱捞本,2012年8月30日在大庆市租用一台牌照号为黑E8086C的本田CRV车,并将该车行驶证伪造成自己的名这字,驾车来到嫩江县伊拉哈镇找到事先已电话联系的于某某,并说车是自己的,在于某某的介绍下,刘剑岭以该车为抵押物在被害人鲁某某处先后共骗取人民币14万元,大部分赃款被其赌博输掉。

    嫩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剑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们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张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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