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要钱闹事打仗 行政拘留损失自担

  发布时间:2014-09-25 08:15:55


    2014年4月29日晚,嫩江县一居民晋某喝完酒后在嫩江县城内寻找齐某索要工钱,晚8时许,晋某嫩江县城南一麻将室内找到齐某,发现齐某正在打麻将,晋某当时感到非常气愤,到外屋找来饭碗,砸向正在打麻将的齐某,结果没有打到,却将同桌打麻将的王某头部打伤。麻将馆老板姜某见状,急忙过来和晋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继尔引发厮打,导致晋某、齐某和姜某身体各有不同程度受伤,三人事后都到医院住院治疗。事后经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晋某、姜某所受损伤经技术部门鉴定属于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晋某、姜某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后晋某到嫩江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姜某赔偿他的身体受伤害损失。

    嫩江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晋某是在饮酒后到姜某家找他人索要工资,采用不正当手段挑起事端,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姜某承担次要责任,判决姜某只承担30%的赔偿责任,70%的责任由晋某本人自行负担。

责任编辑:张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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