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交流,增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把握好拓宽司法服务的切入点,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9月21日上午,嫩江县法院同公安局、房产局、水产局、水务局、畜牧局等15个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一起开展了培训交流活动。
培训会上,嫩江法院副院长张春娟介绍了人民法院近年来办理的行政案件情况,从受理的行政案件的类型和数量等方面阐述了人民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业务交流合作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行政审判庭庭长沙文俊围绕“行政执法诉讼以及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涉及的相关问题”展开讲解,他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范围、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必须具备的材料、行政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做了阐述。特别对行政处罚过程中的笔录、送达、处罚判决书、法律适用、证据的审查等作了详细讲解。
本次培训交流活动通过执法单位之间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加强了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了执法办案规范化。参会人员均表示此次培训十分有必要,对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及应诉应变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要把交流学习经常化,增进同法院的沟通联系,彼此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