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工作的点滴体会

  发布时间:2017-05-05 09:45:36


   实行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工作的具体体现。我退休后很幸运的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做陪审工作已经快四年的时间了,四年来,我有很多感受、感知和感悟。

   一、明确思想,铭记责任

   陪审工作初始,由于法律知识匮乏,又无先关法律工作经验,脑子一片茫然,我感到十分困惑。这时,我想起了古人的一句话:“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于是我树立信心,明确思想,铭记责任,决心做好陪审工作。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有意识的开始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填补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不足,认识虚心向法官们请教,共同商讨。在庭审中注意总结积累经验,提高陪审业务水平,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每一个案件的诉请、案件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案件的疑点、难点争议的焦点做好详细记录,庭后对案件仔细分析,作出自己的初步判断。在合议时心中有数,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做到有的放矢。四年来,我共参加陪审案件600多件,共整理出庭笔记约6万余字,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拓展思路,主动请战

   四年的陪审工作,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不光是要做好陪审工作,同时还要拓展自己的思路,主动做好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使主审法官从大量的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让法官能够专注庭审与裁判。为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主动申请参加一些案件的现场勘验,取证和庭外调解等工作。如2015年4月,我在参加一起邹某诉嫩江县电业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时,受害人是一名刚满12岁的男孩,暑假期间与伙伴擅自到一棚户区前的空房屋顶上玩耍,触摸到从房顶上架设过的裸铝输电线,被电击倒,造成邹某重伤。邹某的母亲张某以及原告的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输电线路高度、电压的高度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提出了诸多质疑,争论十分激烈。为了更好地弄清事实,找到事故的真正原因,以及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责任的比例划分,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合议庭决定组织原、被告双方对现场进行重新勘验、取证。庭后,我主动申请和书记员组织原告代理人、被告律师以及被告电业局,电业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到现场进行重新勘验,对裸铝输电线路的高度、电压重新测量和测试,对一些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核实。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勘验现场达成共识,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又如2015年的8月,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原告袁老太太将自己的儿媳王某和孙子张某一并告上法庭。通过庭审查明:原告袁某原来与儿子张某和儿媳在一起生活,儿子张某去世留下一笔补助金,在补助金的分配上,婆媳产生了矛盾,于是原告袁老太太就把儿子在世时在她手中拿的钱列了一个清单,共计6.2万。她把这个清单交给了被告张某,张某将此单子交给了其母亲王某,向王某索要。张某怕奶奶与母亲发生矛盾,于是就给奶奶袁某出具了一张借条,答应这笔钱由他来还,但是张某还在上大学,没有固定收入。最后袁老太太就将自己儿媳王某和孙子张某告上法庭。在法庭相见时,原告见到自己的孙子坐在被告席上,她走到被告张某的面前,以爱怜的心情抱着孙子痛哭起来,被告张某也抱住年迈的奶奶放声大哭,嘴里不停的叫着奶奶······合议庭考虑到这是一个家庭内部纠纷,本着维护亲情伦理的原则,组织庭后调解。我主动申请参加调解工作,考虑到我也是祖孙三代之家,我能以自身对亲情伦理的理解和自身感受,以公民道德社会影响、法律法规等多层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交流。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原告袁老太太当即收回诉状,一家人幸福的走出了法院大门。看到当事人双方能够矛盾化解,我也感到很开心,同时也增强了做好陪审工作的信念,无论多苦多累都是值得的。通过四年的陪审工作,我也得到了新的启迪,那就是在民事案件中,不仅是要把原被告的问题解决了,同时也要把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化解了。今后,我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追求,不辱使命,做一名人民满意的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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