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邹碧华精神实质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2014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邹碧华同志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都应学习的。邹碧华精神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深入发展、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科学导引。
二、邹碧华精神的重要意义
邹碧华的突然离世,不仅震动了法律界,而且引发了全社会对他的追思和赞扬,“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时代共鸣。
一个法官、一个法律人、一个党员干部,之所以能在广泛的社会领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固然与邹碧华的专业学识与人格魅力有着必然关联,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邹碧华精神恰好体现了这个时代对于某种价值理念的追求,并有效回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和精英法官的期盼。邹碧华精神的内核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和真诚呼唤。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邹碧华的身上得以彰显。他在工作中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要求,敢啃硬骨头,不畏艰难、迎难而上。积极筹措,协调各个方面,调动院内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帮助他们找回工作目标和工作热情。勇于创新,勤于钻研、将经过科学实践证明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工作,指导工作。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开创了新局面。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带领全院干警形成了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新风气。
三、邹碧华精神对法院各部门工作的指引
(一)对立案工作的指引
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发现,立案庭作为窗口单位,每日直接面对群众,是群众进入法院的第一个环节,立案庭带给群众的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就代表着群众对法院的印象。然而,在等待立案、咨询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存在人群拥挤、人声嘈杂、易造成混乱。一方面不利于立案工作快速高效进行,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群众个人隐私的泄露。对于这类不利于民,不便于民的问题,正是法院应加大力气改革的方面。针对此项,邹碧华同志提出‘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将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小隔间’,保障了当事人立案、咨询顺利进行,消除了群众个人隐私泄露的隐患,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尊重。做到民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切实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放在心上。转变法院形式,打造服务型法院。
邹碧华同志这一立案庭单独隔间的形式,为法院立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新的模式。当前,在广大基层法院中,立案庭一体、无单独隔离是普遍的,人多时人声嘈杂、秩序混乱也是具有共性的。然而,由于客观上经济条件限制或主观上意识不到位,很少基层法院能做到邹碧华同志提出的立案庭整改方案。当然,好的方法值得推广学习,却也不是要求所有的法院都同一化。我们应从邹碧华同志这一改革工作中学习他的创新精神,求真务实、真抓肯干、切实把老百姓的所需所求放在心上,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利民之策。基层法院更加贴近群众,在自身建设,开展工作中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群众工作也没有大小之分,看似平凡的工作,看似不起眼的小事,都需要广大基层干部倾注真情,尽心竭力去做好,因为都饱含了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利益需求。
(二)对审判工作的指引
作为一名学者型法官,邹碧华擅于总结审判和管理经验,致力于学术研究,先后主编或撰写了《中国法官助理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等10余部著作,在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2010年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在全国法律界产生极大影响,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成为很多法官、律师、学者的必读经典书目。有人说,法官在经过数年的工作经验积累后都会总结出自己的一套审判方式。也就是说传统法官成长的过程主要靠自身学习积累,而缺少了一个明确的教材式范本。《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将审判工作明确分为一个个环节,分别讲解各个环节的常规做法和易出现争议的问题。实用性、可操作性强。思路清晰明确,针对性强。邹碧华同志具有多年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清楚地了解实践中困扰法官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他以实例进行说明,并且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法与解决方案,为法官的审判工作提供指引。
《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汇聚了邹碧华同志自身多年的审判经验并借鉴了日本学者的相关理论。为了能读懂、读透日本著作中的法学理论,邹碧华白天忙学习,晚上天天坐地铁去参加日语学习班,足足用了一年时间学会日语。这一本书,不仅仅是一本专业的学术书籍,更是深深的刻下了邹碧华同志坚韧不拔、迎艰克难、坚定信念、埋头钻研的精神。他的书籍为法律人更好的开展审判工作,妥善处理与当事人关系,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提供了指南。他的精神是法律人在工作上和人生上的灯塔,为他们指明前进的方向,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三)对执行工作的指引
针对执行管理薄弱的问题,邹碧华改革了执行流程机制,将执行分成接待、查控、研判、强制四个环节,改变了以往的“一人一案”管理模式。这种专业化、集约化的优势,在案件增加而人员未增的情况下,使得长宁法院执行绩效跃居全市法院前列,执行投诉率比改革前下降了76%,执行流程的改革也入选了“2010年全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
基层法院执行任务繁重,执行“老大难”是长期并一直存在的问题。传统的“一人一案”管理模式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变化下,面临着执行力度不足的尴尬局面。邹碧华同志面对问题勇于创新、勤于实践、打破传统模式,改革执行机制的做法也给了各级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新的启示。
有问题不怕,出现问题,就意味着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面对问题,勇于面对,深入分析,集思广益,借鉴优秀的工作开展模式,提高自身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把出现的问题变成提升自己的垫脚石。
基层法院更加的贴地气,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工作中也会出现更多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就要求基层法官、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像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的忠诚敬业,直到生命的最后还在奔赴司法改革的路上。学习他的锐意进取,白天忙工作,充分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充实自身,加强法律辅助知识的学习,善于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学习他的勇于创新,面对不便于群众的问题,哪怕再小也牢记在心,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敢于打破传统,形成了改革创新新风气。
四、邹碧华精神对法官个人的导引
(一)通过读书加强自身能力
邹碧华同志爱读书,他的书房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法学的、文学的、哲学的、管理学的、心理学的、甚至还有建筑学的。 书柜占据了两面墙,从天花板一直到地上,每一格都挤满了书。中间的书桌上、桌子底下,层层叠叠也堆着书。就连阳台前的一小块空间,也被利用了起来,书“砌”成了一座小山。
邹碧华常说,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为民司法。
书本其实就是精神生活的入口。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学专业知识可以筑根基、长见识、扩视野。特别是青年法官,没有数年工作经验的积淀,法律技能的运用还不够灵活、法学理论的积累还不够深厚,急需阅读大量书籍。读专业书籍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读相关辅助书籍提升自己的法律技能。凭借高超的法律技能、渊博的法律知识服务法院、服务群众、服务司法改革。
(二)牢记自身使命
邹碧华同志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知行合一》,他在里面是这样写的:“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色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 ”
邹碧华同志就是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追寻着他的法治梦想。也激励着广大法官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做公平与正义防线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做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秉公办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提升司法公信,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