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毒品犯了案 下肢瘫痪也枉然

  发布时间:2017-08-03 09:08:05


    嫩江县居民李某几年前因交通事故导致下肢瘫痪,自认为司法机关对其没有办法,在家中或其他地方吸食毒品,曾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6年8月28日,李某再次被抓获,警方在其身上当场搜出大量毒品。近日,嫩江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6年8月25日,李某被他人送到吸毒人员杨某某租住的房间,由李某提供毒品与他人吸食。8月28日下午,当李某与他人再次吸毒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在李某身上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62.8克。庭审中,李某如实供述了其购买毒品并吸食的犯罪事实。

    嫩江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甲基苯丙胺为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日前,李某已被投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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