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车辆又勒索 循线追踪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7-08-05 15:24:43


    2017年1月6日23时许,庄某某来到嫩江县一足疗馆门前,发现一辆盖有车衣的中华牌轿车未锁车门,且车钥匙仍在车上。庄某某见状打开车衣并进入驾驶室,将该车启动后盗走,藏到嫩江县粮库附近一小区内,后通过车主留在车内的电话号码与车主取得联系,向车主索要财物。公安机关通过庄某某与车主联系的信息,迅速将其抓获。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被盗车辆亦被追回返还失主。经嫩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价值人民币27 440元。

    嫩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判处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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