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爱学习的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7-09-29 16:42:35


  我叫刘晓红,是嫩江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结合自己参审案件的实际经历,我对人民陪审员加强学习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

  虽然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但我认为当好人民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

  为了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我自觉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学习,注重把法律知识转换为案件审理能力。首先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浏览《黑龙江法制报》和《人民法院报》,到院内图书室借阅法律书籍;其次是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对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案件都有意识地作出自己的判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能力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再次是从庭审观摩中学习,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庭审观摩,并认真作笔记,还挤出时间,旁听法院开庭,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和驾驭庭审技巧;最后是加强沟通学习,把握好每次培训、座谈、法官答疑的机会进行交流学习,积累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从起初的在庭审中一言不发,评议案件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到现在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陪审能力在不断的锻炼中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虚心向法官求教,用最大的热情参与审理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陪审员工作作为自己分内的工作来认真对待。

责任编辑:李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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