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以“四升两降一缓解” 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2-06-10 13:55:44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通过与法院全体中层干部、部分干警座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交换、下村屯与百姓的走访,针对工作现状,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嫩江法院提出“四升两降一缓解”的全新工作思路,即结案率、执结率、调解率、撤诉率上升;上诉率、更改率下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有效缓解,以期达到司法为民的良好效果。

    一是以制度完善实现“结案率、执结率”上升。

    2012年,嫩江法院重新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将所有案件信息完整的录入局域网内的计算机系统中,利用计算机随机分案系统,消除手工分案的弊端;严格立案、排期、送达、审理、归档的时限要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幅缩减了案件的审理期限;落实《细则》与百分制绩效考评相结合,真正做到有奖有罚、奖罚有据。此细则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嫩江法院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提高了案件的审理效率,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迅速的得到公正维护。今年1-5月份,嫩江法院综合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5.3%。

    二是以全新调解机制促进“调解率、撤诉率”上升。

    结合省法院“五全”调解要求,嫩江法院成立了以调解为主的速裁法庭,增加院长、庭长高位调解的新举措,真正做到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方位调解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进行的全社会调解模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始终。与去年同期相比,嫩江法院调撤率上升4.6%。

    三是以活动开展为载体强化“上诉率、更改率”下降。

    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认真分析被更审改判案件的原因,对全体审判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理论培训和实际的指导,充分发挥合议庭职业能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对因疏忽大意、事实不清导致被更改的案件的承办人给予重罚的办法,使得嫩江法院今年更改率直线下降,处于历年同期最低水平。

    四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达到“信访”缓解。

    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包案人、包案领导与审判委员会委员逐案进行分析,找到信访问题的成因及化解案件的突破点,对症下药,通过“四批”、“五谈”方式,化解了部分长期信访案件;对于“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积案采取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政法委沟通协调,属地属人单位共同努力的方法,对信访人员给予必要的生活帮助,解决其实际存在的困难,以耐心、细心和爱心打动当事人,从情感上感动当事人,真正将信访案件转变为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的民心工程。

    “四升两降一缓解”的提出,大大加快了嫩江法院在司法为民之路上的前进速度,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进一步深入和延续,也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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