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法院快速办理委托送达案件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7-10-26 10:36:55


  2017年10月20日,嫩江县法院接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委托,第一时间向嫩江县多宝山镇先富村村民王某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王某户籍地为黑龙江省嫩江县,受理该案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委托嫩江县法院进行送达。收到委托函后,该院立即相关材料转至王某居住地辖区人民法庭,案件承办法官于接收当日即驱车行驶200余公里赶到了多宝山镇先富村。由于原告未能提供王某准确住址,送达人员遂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并在村干部的协助下辗转找到王某住所,顺利完成了此次委托送达工作。

  今年以来,嫩江县法院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开展委托送达工作,坚持以直接送达为主,不断加强与委托法院的沟通反馈,确保送达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完成各地法院委托送达案件10件,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受到了委托法院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李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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