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老人顺手牵羊 拿回手机换来刑罚

  发布时间:2017-11-27 15:42:55


  嫩江镇一居民魏某一时贪图便宜,将他人手机拿走,被告人魏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嫩江县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19日12时许,60余岁老人魏某在嫩江县嫩江镇一商店门前,见到一几岁小孩拿手机玩,然后将手机放在门前床上,嗣后,小孩被人抱进屋内,魏某趁机将手机拿走。案发后,被盗手机被追回返还被害人。经嫩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 14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魏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反脏,依法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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