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要钱诈骗 最终败露被判

  发布时间:2019-11-27 15:44:15


  2008年被告人杨某(女)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民政局与他人登记结婚,2013年,被告人杨某在网上通过QQ与其同学刘某某聊天,谎称其已离婚,并与刘某某确定恋爱关系,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杨某分别以做康婷化妆品生意、买结婚首饰、要结婚彩礼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刘某某人民币78 000元,赃款全部被其挥霍。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杨某的亲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杨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返还全部赃款,依法从轻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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