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购饭豆后逃匿 千里抓回判刑

  发布时间:2019-11-27 15:46:20


  赊购货物变卖后逃匿多年的被告人郑某被公安机关在外省抓回,日前,嫩江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间,被告人郑某先后4次与他人达成口头协议,赊购村民饭豆,合计人民币174 664元,被告人郑某收到货物后以种种理由推托拒不给付货款,于2014年4月中旬逃离嫩江县。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郑某的亲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嫩江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后逃匿,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能返还全部赃款,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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