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开庭减诉累 便民利民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8-04-12 14:46:15


   4月11日上午,嫩江法院多宝山法庭法官们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长江乡金石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刘某与祖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1988年举办婚礼并开始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无共同子女。婚后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并自1992年起分居至今。现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祖某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通知祖某来院应诉。但了解到祖某住处距离县城较远且其因病导致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前往祖某家中就地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法官首先明确了双方之间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并详细调查了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嫩江法院为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根据辖区实际及案件特点,不定期深入农村及偏远地区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开 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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