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国家补贴款 获刑三年罚五万

  发布时间:2018-04-23 14:36:27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农业生产的政策倾斜力度不断加大,大量相关农业补贴为广大农民带来了诸多实惠,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显著提高。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看到了“商机”,通过制造虚假的申请材料骗取国家补贴款。

  2016年8月至12月间,刘某某分别在嫩江县前进镇几个农民处陆续购买三台旧机车。后冒用多名农民身份,以伪造材料的方式向嫩江县农机局申报补贴款,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款187980元、农机设备更新补贴款4500元,合计人民币192480元。案发后,案涉赃款已全部返还。

  嫩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补贴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刘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能返还全部赃款,故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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