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作者:牛树华 发布时间:2018-04-23 14:40:45
近日,嫩江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被告人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7年8至10月间,张某某四次在嫩江县某宾馆房间内或亲属家容留王某甲、王某乙、果某某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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