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务想歪路 骗取补贴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8-06-05 17:32:50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不能为了还债而触犯法律。日前,嫩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刘某于2016年8月至12月间,分别在嫩江县前进镇农民杜某、孙某、王某处陆续购买三台旧机车。后冒用杜某等三人身份,伪造材料向嫩江县农机局申报补贴款,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款人民币187,980元、农机设备更新补贴款人民币4,500元,共计人民币192,480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债务,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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