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撒泼打警察 妨害公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6-12 10:22:22


    2018年3月7日3时许,吴某某(女)酒后在一歌厅唱歌时与歌厅服务员因琐事发生口角,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劝解,吴某某对民警进行辱骂,用脚踹一民警腿部,并用手击打民警面部,将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

    嫩江县法院认为,吴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吴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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